1、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措施
◇ 監控中心接到警報后迅速查明情況,確定樓層、方位,記錄報警時間,并通知班長、巡邏員前往查看,判斷現場情況,采取相應措施。如確認起火應立即撥打“119”火警電話,報清單位全稱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聯系人姓名,同時報告管理處、值班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到場,并成立救災指揮部(最高負責人為指揮部總指揮)。
◇ 管理處根據指揮部命令,通過語言通報、警鈴通報等形式向需要疏散的人員發出通報,說明疏散路線,穩定人員情緒。
◇ 救災指揮部根據建筑特點和周圍情況,確定人員疏散、集結的通道和地點,按規定次序引導、護送被困人員到安全區域。
◇ 現場安保員根據火勢情況關閉著火區防火門,防止火勢蔓延,并采取相應方法自救滅火,公安消防到場后,協同組織滅火搶救。
◇ 維修工切斷電源、可燃氣體源。
◇ 現場安保員清除路障,引導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,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著火房屋,組織人員疏散、撤離。火災撲滅后,在火災區設立警戒區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,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。
◇ 管理處確保消防用水、用電的正常供應,保證滅火器材的供給與完好,備好傷員救護運輸工具和簡單急救藥品。
2、治安事件應急措施
◇ 接警后應在第一時間攜帶對講機趕赴事發現場,通報“監控中心”,并通知班長、巡邏安保。封鎖保護現場,劃定警戒線。
◇ 查清情況,掌握可疑人體貌特征,告知“監控中心”加強監控。
◇ 安保班長視情況向“110”報警。
◇ 安保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,撥打“120”救護電話。
◇ 向公安人員匯報案件情況并配合開展偵查工作。
3、遇恐怖事件應急措施
◇ 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,冷靜了解情況。
◇ 通知相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,并通知“監控中心”。
◇ 現場查清情況,封鎖小區出入口。
◇ 報告管理處經理,并撥打“110”報警。
◇ 配合公安人員開展現場搜索,處置工作。
◇ 疏散人流,切斷電器、燃氣總閥。
◇ 現場配合救助傷員。
◇ 向警方匯報事發情況,提供破案線索。
◇ 事發現場設置安全警戒線。
◇ 檢查小區設施、設備,警方處置完畢清理現場,各崗位恢復工作。
◇ 事發后,做好事件發生經過及處置情況的詳細記錄,并分析原因糾正和預防措施。
◇ 管理處向公司經理匯報。
4、交通事故應急措施
◇ 安保班長或巡邏員接警后應在第一時間攜帶對講機趕往事故現場,通報“監控中心”事故狀況,需要時通知管理處或值班人員趕赴現場。同時,封鎖保護現場,劃定警戒線,禁止無關人員入內。
◇ 現場安保員視情況向“110”報警,并向物管部報告。
◇ 安保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,撥打“120”救護電話。
◇ 公安人員到達后,配合開展調查工作。
5、防汛防臺應急措施
◇ 公司經理為防汛責任核心,管理處經理為所負責小區的防汛責任人。
◇ 管理處應建立防汛防臺組織架構,并保障各成員的聯絡暢通。
◇ 汛期前,管理處應配足查險、搶險人員,落實查險、搶險措施。
◇ 每年五月份管理處組織開展防汛防臺自查工作,六月份公司組織全面檢查。
◇ 對檢查中發現的危險房屋、安全隱患應立即組織力量予以排除,確保房屋安全。
◇ 汛期時,管理處要加強業戶的報修接待和房屋搶修工作,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保障措施,并及時上報公司。
◇ 汛期時,管理處應指定專人監聽氣象警報廣播,凡發布臺風警報或發生大暴雨天氣,值班人員更要加強警惕。
◇ 凡發生塌屋傷人和突發災害事故,應按規定在2小時內上報并寫出書面情況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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