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 | 類別 | 內容 | 運行、保養、維修服務要求 |
公共部位 |
三類 |
房屋結構 |
每年二次以上對房屋結構進行檢查,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檢查一次,并有記錄,發現損壞及時安排專項修理并告知相關業主、使用人。 |
門窗 |
每天巡視樓內公共部位門窗,保持玻璃、門窗配件完好,門、窗開閉靈活并無異常聲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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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內墻面、頂面、地面 |
墻面、頂面粉刷層無剝落,面磚、地磚平整不起殼、無缺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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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、排水溝、屋頂 |
每月一次對屋面泄水溝、樓內外排水管道進行清掃、疏通,保障排水暢通(6月至9月每半月檢查一次),每半年檢查一次屋頂,發現防水層有氣臌、碎裂,隔熱板有斷裂、缺損的,應及時修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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圍墻 |
每半月一次巡查圍墻,發現損壞立即修復,鐵柵欄圍墻表面無銹蝕,保持圍墻完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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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、場地等 |
每周一次巡查道路、路面、側石、井蓋等,發現損壞及時修復,保持路面平整、無破損、無積水,側石平直無缺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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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水系統 |
二類 |
變頻水泵 |
1、每周對供水設備檢查三次以上,每季對水泵潤滑點加油,每季一次對泵房、管道等進行除銹、油漆,每年保養一次水泵,保證二次供水正常,泵房整潔。 2、每年定期二次清洗水箱、蓄水池,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用水標準。 3、高層房屋每年二次對減壓閥進行測壓并做好記錄。 4、水箱、蓄水池蓋板應保持完好并加鎖,溢流管口必須安裝金屬防護網并完好,每年秋、冬季對暴露水管進行防凍保養。 |
公共照明 |
二類 |
公燈 |
及時修復損壞的燈座、燈泡、開關等,保持燈具完好,小區內樓道燈、街坊燈亮燈率在98%以上。 |
景觀燈、節日彩燈、大堂吊燈等 |
保持燈具完好,亮燈率在98%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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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電氣柜 |
每日一次巡查室內、室外公共電氣柜,每月一次保養室內、室外公共電氣柜,每年一次電氣安全檢查,保證電氣設備運行安全正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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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系統 |
二類 |
消防設施、設備 |
1、消防泵每月啟動一次并作記錄,每年保養一次,保證其運行正常。 2、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,消防栓箱內各種配件完好。 3、每天檢查火警功能、報警功能是否正常。 4、每年試驗一次探測器,并對全部控制裝置進行一次試驗,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,應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,不合格的應當調換。 5、每半年檢查一次消防水帶、閥桿處加注潤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檢查。 6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,臨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壓。 |
避雷系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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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雷設施 |
每年二次檢查避雷裝置,18層以上的樓宇每年應測試一次,保證其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。 |
弱電系統 |
二類 |
樓宇對講系統(可視) |
不定期進行調試與保養,保證其24小時運行正常,對講主機選呼功能正常,且選呼后的對講(可視)功能正常,語音(圖像)清晰,對講分機開鎖功能、門體的閉門器自動閉門功能正常。 |
住戶報警 |
不定期進行調試與保養,保證其24小時運行正常,中心報警控制主機應能準確顯示報警或故障發生的信息,并同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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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界報警 |
24小時設防并正常運行,不定期進行調試與保養,保證該系統的警戒線封閉、無盲區和死角,保證中心控制室能通過顯示屏、報警控制器或電子地圖準確地識別報警區域,收到警情時,能同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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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視系統 |
不定期進行調試與保養,保證各項監控設備24小時正常運行,能清楚顯示出入人員的面部特征和車輛的車牌號,錄像功能正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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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巡更 |
根據需要設定巡更路線、時間,不定期地進行調試與保養,保證其正常運行,保持巡更時間、地點、人員和順序等數據的顯示、歸檔、查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,巡更違規記錄提示功能正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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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降系統 |
電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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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保證電梯24小時運行,轎廂內按鈕、燈具等配件保持完好,轎廂整潔。 2、委托專業維修保養單位進行定期保養,每年進行安全檢測并持有有效的《安全使用許可證》,物業公司應有專人對電梯保養進行監督,并對電梯運行進行管理。 3、電梯發生一般故障的,專業維修人員二小時內到達現場修理,發生電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時,物業管理人員須在五分鐘內到現場應急處理,專業技術人員須在半小時內到現場進行救助。 4、電梯門無安全關閉裝置、無自動稱重感應裝置或無緊急呼叫裝置須設專人駕駛的,或由業主大會要求專人駕駛的,駕駛員應堅守崗位不脫崗,保障安全運行。 |
